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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3
-
08
丫美食品(宁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书
作者:
丫美食品(宁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书
丫美食品(宁波)有限公司债权人 :
2023年6月27日,宁海县人民法院根据孔美菊的申请作出(2023)浙 0226 破申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丫美食品(宁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7月11日指定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
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作为丫美食品(宁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审查工作,现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于2023年9月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对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能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债权申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具体事项请查看《债权申报须知》):
1.债权人为公司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五证合一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需签字确认);若委托律师申报债权的,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及律所指派函。
2.债权申报表;
3.申报的债权的证据(如: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中明确申报人的联系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等。
三、丫美食品(宁波)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年9月13日上午9时在宁海县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召开。
特此通知。
丫美食品(宁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7月28日
备注:
1.债权申报所须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nbbnlaw.com→公示公告→丫美食品(宁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书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CyJrIUpjVfEZhvTVe338Q?pwd=7w9q
提取码: 7w9q
2.邮寄申报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299弄37号研发园C区15幢4楼;邮编:315048,联系人:余律师,电话:0574-27836090,157-0683-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