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宁文化

日行一善——波宁所积极参加“慈善一日捐”活动

2018-09-03


  2018年5月至6月期间,为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慈善法》,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改善民生、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2018年市本级“慈善一日捐活动”。

  活动开展后,本所坚持“捐款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广泛发动全所员工,开展所内慈善捐款活动。活动得到了全所员工的积极响应,大家纷纷奉献爱心,共捐得善款壹万壹仟叁佰陆拾元(11360元)整。6月20日,宁波市慈善总会向本所寄送了《感谢信》,对本所积极响应“慈善一日捐”活动表示了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本所每年都积极参加“慈善一日捐”活动,鼓励全所员工向急需救助的困难群众、残疾人等奉献爱心,为慈善事业贡献力所能及的力量,共同为我市文明城市的建设添砖加瓦,充分展示了波宁所律师浓厚的慈善意识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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