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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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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本所召开党员大会,成功完成中共波宁所党支部换届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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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9年6月波宁所党支部委员会换届至今,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律师行业委员会批复同意,波宁所党支部于2022年6月16日在波宁所大会议室进行了换届选举。

  支部书记作委员会任期工作汇报,总结三年来党建工作成果

  支部书记徐虹律师代表上届党支部作工作报告作,总结了自2019年以来本所党建工作基本情况,工作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打造“波宁红色律动”品牌,助推党建所建新发展。通过打造“波宁红色律动”党建服务品牌,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取得党建工作新业绩,推进律所事业新发展。

  二、强化思想引领,内化政治认同,丰富教育形式,注重政治建设。支部多次组织党员团员观看爱国主义影片,赴北仑“张人亚党章学堂”,前往丽水市“浙江省律师行业教育基地”、“浙西革命旧址”,同三家结对律所走进“宁波东海半边山旅游度假区教育基地”等爱国及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通过开展学习模范党员事迹、过集体政治生日、分享微党课等活动,使党员律师重温入党誓词、畅谈入党感想、分享入党经历,引导全体员工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大局意识,确保律所的各项事业“一心向党”,团结凝聚队伍,扣好思想政治上的“第一粒扣子”。

  三、提高队伍素质,健全规章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建设。截至目前,本支部共有30名党员(其中预备党员1名),35周岁以下的党员17名,占比56.7%。支部不断健全党内制度和事务所各项规章制度,加大三专(“专款”(党支部活动专项经费)、“专室”(专门的党员活动室)、“专栏”(专门在《波宁律师》杂志及网站上开辟“党员风采”专栏))投入,通过“波宁党员”微信群和党小组微信群,为党支部的阵地建设和党员的教育活动提供了更加灵活和即时的交流平台,也为“红色律动”党建品牌建设提供更有影响力的宣传平台。

  四、发挥党员作用,承担社会责任,积累群众口碑,提升律所形象。党员律师带头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踊跃报名参加“宁波市红十字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益律师团”、宁波市女律师“金石榴维权站”志愿服务团等公益性法律服务团体,积极参加在社区、学校开展的法律咨询和其他法律援助活动。党支部带头参加救济帮困助学、支援贫困地区、“慈善一日捐”、抗疫救灾等捐款活动及“关爱空巢老人志愿者服务行动”等慈善公益活动,并在宁波市慈善总会设立“波宁基金”,用于为困难学子提供助学基金。还结对9家党支部,既有利于交流推进各自的党建工作,又便于更深入了解对方的法律服务需求,为对方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报告在总结成绩的同时,还分析了上届支部工作的三点不足:一是党建工作方法、方式还需更灵活、更丰富多样;二是党员律师队伍发展壮大的速度还不够快;三是党建工作创新力度不够,“波宁红色律动”党建品牌建设和宣传力度还不够。

  报告还对下届党支部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一是继续认真组织落实各类专题教育学习及工作作风建设工作;二是继续加大党建工作创新力度和党建品牌建设,更多地学习其他律所的先进工作经验,助力党建促所建;三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通过无记名差额选举,选出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本所上届党支部副书记朱平飞律师主持了换届选举的各项议程。大会首先通过了监票人、机票人名单;接着,由徐虹书记介绍了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通过了候选人名单;最后,通过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出了五名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成员。支部大会休会后,新一届党支部召开第一次会议,推选徐虹律师担任党支部书记,刘佩佩律师担任党支部副书记,潘寅律师担任纪检委员,何卓君律师担任组织委员,刘昕怡律师担任宣传委员。上述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书记、副书记名单需报请鄞州区律师行业党委批准。

  新当选的党支部书记徐虹代表新一届党支部表态发言:

  新一届党支部书记徐虹代表全体党支部委员感谢党员们的信任和支持,表示一定会在上一届党支部取得的成绩和荣誉基础上,齐心协力,团结向上,努力在丰富、创新党建活动方式,创建、提升波宁党建品牌,加强青年党员培养,壮大党员队伍等方面多下功夫,以党建带团建,以党建促所建,不断开创本所党建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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